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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25号)

发表时间:2019-03-14浏览次数: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0号,已公开发布,以下简称《意见》),对切实做好新时期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湖南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加强和改进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管理摆上重要位置

  《意见》对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是新形势下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在坚持好做法好经验的同时,对标《意见》要求,瞄准薄弱环节,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存在的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地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脱贫攻坚的帮扶带动作用,为全省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要进一步把握选优派强要求,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量

  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尽锐出战要求,注重把最能打仗的人派往脱贫攻坚第一线。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副处级以上或相应层级干部,市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后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要保持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

  要按照县级统筹、全面覆盖要求,坚持精准选派,科学派驻。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贫困村情况要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加强同派出单位沟通协调,统筹配置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因村选人组队。要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两级驻村帮扶工作队重点向这些村派驻。没有派驻省市两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其他贫困村,由县级派出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做到一村一队全覆盖,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不得撤队。前两年已经脱贫的村,各县市区要统筹各方力量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巩固。对贫困人口有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要有帮扶力量。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好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紧紧扣住《意见》明确的十项主要任务,聚焦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用心、用情、用力履职尽责。要结合驻村帮扶,协调落实好结对帮扶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带动作用与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关系,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提高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能力。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任所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促脱贫责任,打造永不走的工作队

  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各项制度

  各县市区都要建立由党委或政府负责扶贫工作的领导同志挂帅,党委组织部、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已经成立的驻村办承担日常工作职责,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派驻、管理、督查、考核和结对帮扶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驻村帮扶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

  要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促进驻村干部履职尽责、勤政廉政。要防止形式主义,注重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五、要进一步加强考核激励,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实效

  各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要送派出单位备案,对省市两级派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情况要分别报省市两级驻村办备案。

  要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帮扶成效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驻村干部,按照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驻村干部不胜任帮扶工作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召回调整意见,派出单位要及时召回调整。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六、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职创造条件

  各级驻村办要对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适时掌握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要开展培训交流,提升驻村干部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经常听取驻村干部的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履职尽责排忧解难。派出单位可利用办公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要安排通信补贴,每年按规定为在岗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