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21号)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评选优秀大学生党员参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请各党委(党总支)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
1、工委分配给学校4个名额,每个党委(党总支)推荐上报1名。
2、请各院系在4月21日前,上报《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及推荐对象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三十份)的纸质版,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组织部,报送邮箱55706585@qq.com。
3、每位被推荐对象准备5分钟情况介绍,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出6—8名候选人,最后组织考察确定4名上报教育工委。
党委组织部
2013年4月8日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