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干部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2-12-14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有关精神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中南林党发〔2011〕2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拔5名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岗位及职数

1、研究生学院副院长1名。

2、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1名。

3、体育学院副院长1名。

4、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1名。

5、经济林育种与栽培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质好,大局意识强,能坚定维护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并做到言行一致。

2、践行科学发展观,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与素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3、有积极投入工作的热情和奉献精神,作风民主,服务意识强。

4、勤政廉政,廉洁自律意识强。

(二)任职资格及岗位要求

1、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

2、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所属学科专业。

3、体育学院副院长: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体育学院所属学科专业

4、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生态、林学、环境、绿色发展和“两型社会”研究工作。

5、经济林育种与栽培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经济林及相关学科专业研究工作。

三、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日-12月14日。截止时间为14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者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交至办公楼1004室。联系电话:85623251。

(二)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为确保选拔质量,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公选。

(三)竞聘演讲,答辩。演讲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思路和今后打算。答辩内容主要是测试竞聘者分析解决问题、组织管理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演讲、答辩时间为14分钟,其中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评专家根据不同岗位类别,按竞聘上岗演讲答辩评分表(分析解决问题、组织管理协调、业务、逻辑思维、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仪表气质)进行打分。

(四)组织考察。根据评分情况,按照与拟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全面考察。

(五)党委讨论决定。为确保公选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

(七)试用和聘任

四、纪律规定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干部的程序进行,遵守党的纪律,杜绝在公开选拔中出现违纪违规活动。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各种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拉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聘和晋升资格,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方式:信函实名向纪委或党委组织部举报,也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纪委举报电话:85623257, 组织部举报电话:85623160。

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