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19号)精神,为确保我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稳妥推进,切实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现就做好2014年下半年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加强调控,慎重发展,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大学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切实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目标要求
为有力确保全面完成好省委教育工委确定的总量调控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有控、有保、有减、有增”的要求,党委组织部根据各院、系的在校大学生人数、去年发展学生党员人数、现有学生党员比例等实际情况,确定了院系2014年下半年发展大学生党员的计划控制数(具体见附件)。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处理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以调控发展党员数量为重点,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根本,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大学生党员,做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切实把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放在首位。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强化理想理念教育,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发展大学生党员计划的严肃性。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按照一年级一学期不发展,一年级二学期有特别突出的发展,重点发展高年级学生,四年级二学期慎重发展的基本要求,确保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发展党员,把那些真正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防止临毕业前突击发展。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坚持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入党手续,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等工作要求,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严防发展党员中的违规情况。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三)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坚持“早选苗、早培养”,建立健全多途径吸纳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机制,重点完善“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继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制度,保证集中培训时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培训质量,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于10月24日和12月16日前,分别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名单、党员发展材料交党委组织部审查。
附件:2014年下半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发展学生党员控制数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