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护照(证件)及因私护照(证件)保管和领取手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03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公安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委组织部下发的《湖南省省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学校于2013年起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护照(证件)实行集中保管,为进一步方便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办理因私护照(证件)及熟知因私护照(证件)保管和领取的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人员的范围:按照《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所列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具体到我校为副处以上干部,离退休厅级干部,党校办、纪检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室建设与资产管理处的科长。

二、登记备案人员首次办理因私护照(证件)的手续:1、登记备案人员首次办理因私护照(证件)需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附件1),并按填表说明履行好签字审批的手续交党委组织部备案。2、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2),由党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3、本人领取到因私护照(证件)后,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护照(证件)保管登记表(附件3),交由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 。

三、登记备案人员领取因私护照(证件)的手续:1、登记备案人员领取因私护照(证件)需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护照(证件)领取登记表(附件4)按填表说明履行好签字审批的手续交党委组织部并领取因私护照(证件)。2、出国(境)回来后10天内,须重新及时将护照(证件)交党委组织部保管。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护照(证件)保管登记表

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护照(证件)领取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