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流选拔4名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2-18浏览次数: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展部分处级干部空缺岗位的交流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缺岗位及职数

1、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1职

2、政法学院副院长1职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4、芦头实验林场党总支书记

二、任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1、机电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年龄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以下,具备与相应学院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技术职务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年龄55周岁(年龄计算同上)以下,应有相关专业的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3、芦头实验林场党总支书记,年龄55周岁(年龄计算同上)以下;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在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有党务工作经历;能长驻林场履行本职岗位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处级干部交流选拔,按照先交流调整后提拔聘任的顺序进行。

1、12月18日上午:公布岗位及职数。

2、个人报岗,三榜确定。报岗时提供自荐材料。

12月21日上午:第一轮报岗,截止到11:00,并公布第一榜。

12月21日下午:第二轮报岗,截止到17:00,并公布第二榜。

12月22日上午:第三轮报岗,截止到11:00。

12月22日下午:公布第三榜。

3、党委会议确定意向人选。

4、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提出拟任人选。

5、党委讨论决定。

6、任前公示。

7、任前谈话、党政分别下发聘任文件。

四、纪律规定

推荐选拔工作是对领导干部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的一次考察,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正确对待,自觉遵守纪律、顾全大局,对于在民主推荐过程拉票贿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方式:信函实名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举报,也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组织部举报电话:85623160,纪委举报电话:85623257。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