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

组通〔2017〕1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会议胜利召开,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大胆创新地开展基层组织工作,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4)班子团结,求真务实,凝聚力战斗力强,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班子,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和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扶贫工作,与扶贫点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6)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7)重视学校党建理论研讨工作,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新途径、新方法。

2.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和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2)支委会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党支部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3)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组织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认真按照要求,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评议程序,严肃认真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民主评议的质量和效果。

(4)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

(5)党支部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群众的政治学习,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很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充分调动本单位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主动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党员意识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响应学校的工作部署,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知识和技能,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用实际行动团结和带动周围群众共同奋斗,为广大党员群众所公认。

4.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积极服务群众,维护群众的利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5.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办事公道;对党忠诚,作风正派。

6.党员正处级干部近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率须在80%以上,党员副处级干部近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率须在70%以上,其他党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了应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注重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基层群众的创新实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善于研究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和保障中心工作。

3.始终坚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4.现职为学校党务工作岗位,工作连续满3年,担任总支委员、支部委员要满2年。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全校近一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主要是多年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名额分配的原则是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6年底的党员人数和党组织数量为主要依据。(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推荐办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办法

1.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总结,整理好书面推荐材料并填写推荐审批表,报组织部。

2.全校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25-26个,其中评选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3个,先进党支部22-23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原则上只推荐一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办法

1.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人选,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基层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对象,连同优秀事迹材料及推荐表报组织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2.推荐材料上报组织部后,首先由组织部会同党政办、纪委进行初审,然后由组织部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评审,最后报党委审定,确定评先评优名单后,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党委下文予以表彰。

3.全校评选83名优秀共产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办法

1.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部门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在充分征求党员及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经基层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连同优秀事迹材料及推荐审批表报组织部。

2.全校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52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所属教工党支部在5个以下的只推荐1人,所属教工党支部在5个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各党务工作部门可推荐1人。

四、评选要求

这次评选推荐工作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确保评选对象得到组织认可、党员认可、师生认可。评先评优工作要和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对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做好认真考察工作,召开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对象,要全面衡量、综合考虑,多方面听取党员、师生、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推荐的对象在近一年内无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无重大的人员违纪、责任事故。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党员个人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的表现,把此次推优作为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等媒介,加强对这次评选推荐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师生向他们学习。

五、表彰、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校将结合“七一”庆祝活动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材料报送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详见附表)进行推荐,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11:00前,将评选推荐有关情况、推荐对象审批表及事迹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需报送以下材料:(1)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的报告;(2)推荐对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上报材料均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电子邮箱:csuftzzb@163.com),纸质材料报行政楼607。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