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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党员中试行积分管理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

中南林党发201733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员中试行积分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学校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一)划分积分层次

1.将党员划分为校级党员领导、处级党员领导和普通党员三个类别进行量化积分管理。

2.经党支部大会认可,年终评定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90分的为合格等次;60-7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3.根据不同层次的特点实行分层分级考核管理,党员的日常积分由所在党支部记录,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考核,党委审核认定。

(二)量化积分标准

党员积分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奖励积分三部分,党员日常行为积分与民主评议积分合计为100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奖励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1.党员日常行为积分。从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岗位履职合格五个方面,分层级以百分制项目指标进行量化扣分制考核(考核表见附表1-3),实行全年累积扣分。全年得分按每月平均分计算。

2.年终民主评议积分。采取“一会四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的方式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以百分制进行量化积分,评议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50分计算,计算公式为:考核对象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 (弃权票不记入有效票数)

3.奖励积分。对照奖励细则(见附4),每完成一项按实际累积加分,每月核实,年终汇总。

(三)规范积分方式

1.自我积分。建立《党员积分考核表》,党员每月月末根据评分细则,结合自身表现情况,实事求是,逐项积分。完成奖励积分项目,就在相应栏上记上分值,及时报告党支部核实认可。

2.党支部核分。党支部按月对照细则及时做好每位党员的日常积分记录,核对党员自我奖励积分和日常行为扣分,建立《党员积分汇总台账》,党支部每季度对考核积分进行汇总。

3.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支委会核对的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经全体党员讨论认可后评定得分,并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对于考核细则中无法按月记分的项目年终统一记分。

(四)强化积分应用

1.获优秀等次的党员,可参加次年各级党组织的优秀党员和各类先进的评比;凡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管理层级分别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诫勉谈话;凡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研究,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程序进行处置,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报学校党委审批发文公布。

2.评定结果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适当给予调整;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被评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等次的要及时调整出领导班子、降低职级,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及时调整出班子或降低职级。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全面落实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安排专人认真抓好落实。

2.强化督促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学校党委将不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工作考核。把党员分层量化积分管理作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消极应付的,在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的,调整岗位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