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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7-08-17浏览次数:

中南林组干﹝20171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20176月启动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科级干部队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积极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规范和完善科级干部选聘工作程序,实现科级干部队伍的有序管理,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级干部队伍,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优秀人才打好基础,为改革发展选优配强后备力量。

二、聘任范围及方式

聘任范围为管理岗科级干部和在管理部门担任科级干部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科室负责人)、辅导员以及校聘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中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人员。

管理岗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下文聘任;专业技术岗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由各部门(单位)聘任,报组织部审核同意批复后备案。

三、聘任期限

自本次聘任起,科级干部实行聘(任)期制,聘(任)期为四年,从下文之日算起;本次职务未发生变化的,与新聘任的干部同属新一轮聘任。

四、聘任原则

1.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2.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室岗位设置方案》(中南林发〔201746号)所规定的岗位和职数进行聘任, 不得超出岗位设置方案私自设置科室名称和职数。

3.部门(单位)无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的,可按干部现有职级聘任相应正科、副科级干事,职数原则上不超本部门(单位)科级干部总职数。

4.辅导员聘任按照辅导员有关条件要求聘任。

5.一般应逐级提任,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破格提任,但要从严把握。

6.干部选拔任用前坚持档案必审、纪委监察意见必听、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五、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勇于开拓创新。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热爱本职工作,思路清晰,勤奋务实。

3.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基本资格

1.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党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保卫处(610办)、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的科级干部一般应是中共党员。

2.专业性较强的科级干部岗位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

3.2012年(含)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近5年受处分人员要从严把关,认真研判后决定是否聘任。

4.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5.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年龄应能干满一个任期(男56周岁以下,女51周岁以下)。

6.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需具备副科级领导岗位经历2年以上任职经历;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需具备3年以上干部身份工作经历。

7.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干部。

8.涉及年龄、任职经历等时间节点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771日。

六、有关政策

1.所聘科级干部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确定。因教学、教辅单位原专技岗统一设置为管理岗,应转岗分流至专业技术岗,确实无法转岗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享受原专技岗待遇。

2.因职数限制,原正、副科级干部可聘为相对应的正、副科级干事,与实职科级领导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3.自本轮聘任起,原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经部门(单位)证实报组织部核准,确实履行正科级或副科级干部职责的,在干部提任中可累计计算任职年限;确因工作需要由教师岗位转管理岗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经民主推荐和考察符合条件的,可聘任正科级干部职务,讲师以下职称的,工作3年以上,具备提任条件的可聘任副科级干部职务。

4.因单位职数不够及年龄不能干满一任人员,可以由学校聘任为现单位过渡性岗位人员,过渡性岗位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享受原职级待遇至退休。

5.因考核和违纪等原因进行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按新任岗位享受工资待遇。

6.除组织选派参加干部培训、挂职锻炼外,因公、因私离职学习、出国等,时间连续达1年以上的,免去干部职务。 

七、聘任步骤

1.岗位申报。通过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按照《关于印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室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中南林发〔201746号)中的科级干部岗位设置进行申报,个人向组织推荐的应署名推荐,用人单位向学校党委推荐的,需加单位公章(科级辅导员的聘任推荐还需经学工部同意)。推荐情况由各用人单位统一报组织部。

2.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民主推荐、谈话推荐、资格审查和广泛调研工作。

3.提出拟任人选方案。党委组织部在充分听取用人单位和纪委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聘任干部名单及拟聘任职务,由党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所在基层党组织共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报学校党委审议。

4.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对拟任人选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5.任前公示。党委研究确定后对拟提任人选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

6.任前谈话,下发任职文件。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任前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组织部下发任职文件。

7.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用人单位协助,做好选拔任用工作纪实

8.原聘科级干部此次未能聘任的,由人事处统一安排培训后再安排。

八、时间安排

1.6月6前,出台《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时间安排表》

2.6月9前,发布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宣布有关政策、梳理交流聘任岗位和人员情况

3.6月12前,组织部制定下发选任工作程序和要求,各部门(单位)配合酝酿科级干部聘任方案。

4.6月19前,组织民主推荐、考察征求纪委意见,人事处核查档案和有关情况

5.6月22前,党委研究决定科级干部交流聘任方案,对新提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6.6月29,公示结束,由组织部委托部门(单位)负责人聘任干部任前谈话,组织部发任职文件

九、纪律要求

1.科级干部的聘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单位)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在聘任期间,必须按正常秩序开展各方面工作,保证工作不受影响。

    2.在干部聘任过程中,要坚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参加选聘的人员,要讲纪律、顾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从事拉帮结派、拉票说情、跑官要官等非组织活动;工作异地期间,确保两边兼顾、衔接有序。

    3.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干部工作有关规定。在进行民主推荐时,广大教职工要以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推荐干部;在进行组织考察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察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着重考察德、才表现,特别是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材料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

    4.学校组织、纪检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聘任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评议,确保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公平、公正。

学校党委设立意见监督渠道,接受监督和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事实确凿、认真负责,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学校党委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邮箱:csuftzzb@163.com(组织部)

          jwjcc @csuft.edu.cn (纪委办)

电话:85623251(组织部)、85623108(纪委办)

地址:行政楼607室(组织部)、611室(纪委办)

十、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学校之前下发的有关文件如有与本方案相悖之处,以本方案为准。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68